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
为发挥重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主要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而实施的产业项目,主要涉及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产业等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相关政策;
2. 项目手续齐全,投资额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在300万元以上);
3. 项目实施后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4. 项目实施年限为2018-2019年(项目须于2019年底前完工)。
三、有关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申报表(附件2),做到申报信息填写真实、规范和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节能办。有融资需求的项目请同时填写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基本情况表(附件3)。
2. 各市节能办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审查后,于2月28日前将汇总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委(省政府节能办)节能综合协调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邮箱)。每市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0个。
联系人:武广兆
电 话:0531-86113591 13685410720
邮 箱:sdsjnb@126.com
附件:(阅读原文查看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pdf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