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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增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工程化水平,强化技术创新平台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启动2018年度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2018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洋、医养健康、绿色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等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领域。

  2.重点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合作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能力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1.第一依托单位为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

  2.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有接受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转化和对外辐射相关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

  3.具有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4.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在省内同行业或同领域中技术领先,在全国有一定影响。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5.具有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才。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须根据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提报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信用记录。

  2.请各主管部门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技术优势,认真组织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导依托单位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工作,按要求对中心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3.根据2016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推荐质量情况,本年度确定各主管部门推荐数量限额如下:济南、青岛、烟台三市科技局推荐不超过15项,其它市科技局推荐不超过10项;省教育厅推荐不超过20项,其他主管部门推荐不超过3项。

  四、材料填报

  1.申报单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注册账号(或利用已有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及申报材料(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engine/,系统将于2018年5月8日后正式开放),各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工作。申报单位通过审核后,将系统形成的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一式五份),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技术支持人员QQ:2092713628 电话:15806623659

  2.材料报送地点:山东省科技厅科技推进服务中心(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607房间,邮编:250101)。

  3.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推进服务中心 0531-66777377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0531-66777265

  附件: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提纲

  山东省科技厅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提纲

  一、中心基本情况(依托单位,研究领域等)。

  二、组建中心的背景和意义(重点说明组建中心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经济效益及对行业进步的推动作用等)。

  三、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趋势及省内发展需求(重点说明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和趋势,省内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等)。

  四、依托单位现有基础和条件(包括依托单位基本情况、中心科研队伍情况、中心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中心经费投入情况、开展研发活动情况及成效等)。

  五、中心的主要任务(总体目标和任务、中心研究开发内容、中心近三年目标和任务)。

  六、中心的总体结构(运行机制、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配备计划、配套设施及装备购置)。

  七、经费预算。

  八、中心建成的预期成果。

  注:申报书具体内容以网上填报系统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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