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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优质品牌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鲁质协字〔2019〕10号 

  各有关单位,各市质量(评价)协会: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总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高质量发展和实施品牌战略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山东优质品牌(产品与服务)的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认定重点

  (一)山东优质品牌(产品)

  围绕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根据加快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本和加快海洋强省实现新突破的要求,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领域培育山东优质制造业品牌。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实施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产业结构和治理结构融合升级战略,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广,突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自主品牌的技术含量,加强培育体现我省技术创新水平的先进制造业产品,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的优质品牌产品。

  (二)山东优质品牌(服务)

  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规划和“四新”“四化”发展的需求,按照“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业”的原则,以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为目标,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在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物流、医养健康、红色教育旅游等服务行业中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山东优质服务品牌。

  二、培育认定条件

  (一)山东优质品牌(产品)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

  3.拥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范围涵盖申报产品;

  4.申报产品连续生产3年以上,且近3年申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均为合格;

  5.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申报产品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条件、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

  7.企业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8.申报产品行业领先,采用先进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并主动声明。

  (二)山东优质品牌(服务)

  1.符合国家有关劳动职业健康与安全、税收、环保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

  3.建立实施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

  4.拥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

  5.服务质量在省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

  6.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申报单位需在8月1日- 8月20日期间,登录品牌评价实验室(http://www.qel.com.cn)网站,按要求进行山东优质品牌(产品与服务)认定的网络申报。

  2.申报方式:各单位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优质品牌(产品与服务)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申报要求,仅需进行网络申报。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要数据真实,践行申报承诺。

  四、联系方式

  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电 话:0531-88023956

  邮 箱:sdzlpjxh@163.com

  地 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南侧

  邮 编:250002

  附件:1.2019年度山东优质品牌(产品)申请表

  2. 2019年度山东优质品牌(服务)申请表

  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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