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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王海 性别:女 时间:2016-02-02 16:18:37
    留言内容: 如何解读:产业纵横“十三五”时期高技术产业展望
    管理员回复:  “十三五”时期,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着劳动力红利弱化、借贷成本难以下降、创新能力提升难度加大、需求规模增速放缓的困扰,同时,也面临着政策环境持续优化的机遇。总体而言,产业发展将会陷入低成本竞争优势快速消失、新的动力难以快速形成的窘境;增速将进入次高增长阶段,比重趋势性上升的可能性较大。 为了更好预判“十三五”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我们将分别从供给侧、需求侧和发展环境三方面阐述对产业发展的影响。 供给侧分析。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长期因素正在发生变化,即国内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的稀缺性问题越来越明显;而当所有要素供给都已开始偏紧的背景下,依赖于成本优势继续保持增长的格局也越来越难维持,所以如果生产函数不发生变化的话,潜在增长一定是减速的。 第一,劳动力供给,来自于人口数量的“量”的红利逐渐消失。我国在过去几十年间所享受到的“人口红利”将在未来十年内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短缺对高技术产业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劳动力成本明显上升,出口比较优势将发生重大变化;二是年均受教育年限增长缓慢,难以与未来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相匹配。第二,资本供给,仍是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行业属于前期过度融资、杠杆率较高而当期不良贷款率仍有上升风险的领域,在增速下行面临一定压力之际,行业内企业“融资难”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在以银行为主导的现有金融格局下,面对企业发展的高风险时,金融机构所要求的利息水平必然较高,就更加剧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且,短期内,部分行业领域的三角债问题,一旦资金链断裂将引发行业内很多企业陷入破产境地并引发行业地震。第三是我国以技术引进为主的技术进步模式特点决定了我国创新能力滞后;对高技术产业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难以获得有价值的核心技术,容易受制于人;二是容易陷入“技术引进陷阱”,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产生技术依赖。因此,本土企业往往将关注重点放在提高生产能力方面,以此快速获取市场回报,而缺乏对支撑企业长期发展的新技术开发的长久规划。 需求侧分析。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因素也正在发生着显著变化,即高投资稳定增长的效果难现、外贸红利正逐步减弱,国内需求的扩张和结构的变化有望形成强劲拉动作用,所以,潜在增长尽管
    • 姓名:李明 性别:男 时间:2016-02-02 15:57:24
      留言内容: 如何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管理员回复: 《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解读 摘自: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8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科技厅《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省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打造助力经济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伴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创新创业的热潮日益高涨,已逐步成为拉动经济复苏和增长的重要支点,不断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注入新动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众创新创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省科技厅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推动力,以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为重点,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创新创业的具体措施。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对推动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做了全面部署。为落实好国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创新创业的重大机遇,省科技厅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积极吸纳有关部门建议意见,研究制定了《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即充分贯彻国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共有五大部门二十二条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 明确推进创新创业的总体要求 《意见》的第一部分就如何在全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促进创新的创新创业新格局提出了总体要求。首先,《意见》确定了工作的总体思路。以激发活力、满足需求为导向,以建立和完善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任务,通过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打通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通道,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其次,《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创业要素集聚化、创业载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创业活动持续化、创业资源开放化的生态体系,全省创新创业科技服务机构超过2000家,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200家,孵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6000家以上。再次,《意见》要求加强各项
      • 姓名:李松 性别:男 时间:2016-02-01 15:42:49
        留言内容: 专利法第四次修订力促科技成果转化
        管理员回复: 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第四次专利法修正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其中不仅专门增加“第八章专利的实施和运用”,且在其他诸多规定中都体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设计。笔者对此略加点评如下: 职务发明制度的改革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 《修正草案》第六条将职务发明限定为如下两类:第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第二,本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下简称为发明人)约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归属于单位时。同时,该条第四款还进一步明确,如果单位与发明人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未作约定时,权利属于发明人。《修正草案》一方面删除了现行专利法第六条中“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直接属于职务发明的规定,压缩了单位对创新成果主张权利的空间;另一方面还将单位与发明人未作约定时的创新成果明确规定属于发明人,进一步扩大了发明人的利益空间。表面上这些修改只是为了调动直接为创新做出智力贡献的发明人的积极性,以促进技术创新,但这样的安排恰好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修正草案》不再区分是否是“主要利用”,一概交给单位与发明人协商;若无协商时则由发明人享有权利。这个修改也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首先,对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且本单位有意向主张权属的发明创造,通常是与本单位的业务相关,单位若愿意支付对价获取该发明创造的权属,势必愿意积极转化该发明创造。其次,对于单位不能或者不需要主张权利的发明创造,实际上就是与单位的业务关联不大的发明创造,单位对此也没有实施转化的最佳资源,将此部分发明创造的权属确认归于发明人,可以充分调动发明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其去寻求更为有利的转化市场。总之,删除了“主要利用”必然属于单位的规定,同时增加若无协商则属于发明人的规定,并不仅只是简单地增加了发明人的利益,关键在于可以将科技成果的权属划归最有转化意愿的主体,以达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效果。 放开国家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决定权 《修正草案》第六条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仅在“本单位”是经营性的企业时成立,当“本单位”是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和高校时,科技成果转化的困局依然存在。在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和高校里,科研人员申请科研经
        • 姓名:董祥兰 性别:女 时间:2016-02-01 15:36:30
          留言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小企业可享受高企政策优惠
          管理员回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小企业可享受高企政策优惠 今后,小企业研发费占比将由6%调整为5%,更多中小企业可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优惠。 15日,记者从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获悉,根据加大支持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力度的新要求,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将于近日印发。同时,三部门正在编制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到2015年底,全国共有高新技术企业7.9万家,高企政策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发展。2014年高企的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2%,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速高出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的一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骨干力量。”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说,认定办法实施8年以来,逐渐暴露出跟不上产业发展变化、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优化认定条件程序以及加强后续监管。 据悉,本次修订完善包括四个方面: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简化认定工作流程,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适当放宽认定条件,将小企业研发经费的占比由6%调整为5%,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企政策的优惠。”阴和俊介绍说,将企业科研人员占比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10%,以更适应企业研发外包、众包等发展新趋势,取消近3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与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以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转让。 此外,简化认定工作流程,缩短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机制;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剔除一批落后技术。 阴和俊表示,此次修订完善坚持高新技术导向,突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定位,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等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倾斜支持,并坚持放管结合。(来源:科技日报 记者刘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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