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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法规(EU)10/2011的修订法规(EU) 2017/752

发布时间: 2017-06-05 09:12:17  点击数:
摘要:摘自中国酒店用品协会2017年4月29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法规(EU)10 2011的修订法规(EU)2017 752[1]。新法规将无需

摘自 中国酒店用品协会

2017年4月29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法规(EU)10/2011的修订法规(EU) 2017/752[1]。新法规将无需转换为各成员国的法令,在其发布20天后直接生效。该法规并设有执行缓冲期,不符合新法规要求但符合(EU)10/2011要求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至2018年5月19日,直至库存清空。

自法规(EU)10/ 2011发布以来,已历经8次修订[2]。其中,前6次的修订版本均是针对法规(EU)10/2011里附录1授权物质清单进行修订。第七次修订——2016年8月发布的法规(EU)2016/1416除了更新附录1的授权物质清单,还澄清和纠正了一些定义,重新对塑料重金属迁移的限制和特定迁移的测试条件做了调整和增加。

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修订(EU)10/2011附录I授权物质清单:

- 删除FCM授权物质编号为142,168,202,387,462, 467,481,502,662和779对应的第11列中的参考备注(1);

- 增加编号为1007,1016,1030,1055,1060和1062的6个FCM授权物质; 

- 增加注解24“物质或其水解产物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验证其是否满足法规第11条第3点的要求”至第3点的表格3中。 

2、新增了重金属元素镍(Ni)至附录II重金属特定迁移要求中,镍的迁移限量为0.02mg/kg食品或食品模拟物。此迁移的限制于2019年5月19日生效。

3、以下表格替代原来附录III中第4点的内容:

为了验证对总体迁移限制的符合性,测试食品模拟物应按照表3规定进行选择。

表3 全面迁移测试食物模拟物分配

 

4、附录IV中第8(iii)点替换为:

根据条款17和18或其他相当的信息验证过的最高食物接触面积体积比。

针对此次欧盟大幅度修订食品级塑料制品的法规,企业应要及时跟踪欧盟市场技术法规最新动态,掌握最新要求、积极做好内部质量管控,严格把好原料关,同时加强制成品的质量检测。
文件源自:https://mp.weixin.qq.com/s/5MpSawzNwUAIJN4a5r3H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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