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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发规字〔2014〕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版权局: 为贯彻《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任务部署,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版权局联合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知识产权局
国家标准委 工商总局 版权局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链接网址:http://www.sipo.gov.cn/tz/gz/201501/t20150116_1062838.html |
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版权局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1-17 14:13:59 点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