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快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工信产〔2021〕13号)要求,现就2024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平台两个类别。
(1)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主营业务收入中服务收入达到30%以上。
(2)示范平台。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平台投入运营1年以上,累计服务企业100家以上。申报单位应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编制《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材料》(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局深入挖掘并予以指导,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切实推荐一批示范性较强的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市工信局做好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
(二)请各市于5月17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1份及电子版报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郁小宇,电话:0531-51782598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小区南路1号,山景舜园南门2-108,联系人:李震,15610118686
附件:
1.遴选条件
2.申报表及说明材料参考提纲
3.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