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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4 16:33:41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日期:2024-04-22 16:01:07  

 

 

各区县、高新区科协,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端智力资源向我市集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鲁科字〔2023〕2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2024版)》(济人才办发〔2024〕2号)通知中“关于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度济南市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济南市注册满1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济南注册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其中专家工作站申报主体为企业。

(二)申请建站单位必须为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在管理期内能够持续稳定地支持与院士、专家项目的合作。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需拥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已与院士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予以支持。

(三)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专家签约,建立3年及以上的稳定合作关系,进站院士专家身体健康,每名在职院士专家受聘的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专家不超过3个,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

(四)柔性引进的“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以及“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院士(“一带一路”国家名录参照“中国一带一路网”公布的已签约国家名单执行)。“专家”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省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前2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或相当于该层次的其他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人才、中宣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中央和国家部委有关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已获得市级重点人才工程支持的创新创业人才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五)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必须是建站单位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项目的完成过程能对提升建站单位科技创新能力有显著带动作用,合作项目要符合进站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专业特点和研发方向,有利于推动院士专家团队同建站单位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申报材料

(一)根据建站类型填报济南市院士工作站申报书或济南市专家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1、2)

(二)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3)

(三)相关证明材料目录。(目录见附件4)

(四)济南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情况表。(见附件5)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高新区科协,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大对申报工作的协调指导,组织动员、推荐符合建站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组织相关专家做好项目初审和质量评估工作,用好和打通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人才培育、科技资源等领域的高端渠道,打造工作协同的新平台。

(二)本政策支持申报单位柔性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成员进行项目合作,开展建站工作,院士及专家团队主要成员已持有申报单位各类股份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三)对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的建站单位,经查实,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取消申报人及建站单位3年内各类人才工程、科技计划等政府性支持项目申报资格,不推荐上级相关工程项目,追回所拨资金。

(四)补助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站的条件改善、项目合作和人才培育,不得用于建站单位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或各种罚款、捐款、资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受资助建站单位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查。

四、支持政策

新获批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建站单位20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期满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再给予建站单位10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其中验收为优秀等次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原则上比例不超过各自总数的20%),分别再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追加扶持。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陆济南人才网网站(rc.jinan.gov.cn)进行注册申报各项材料。

1.未注册的单位,首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根据提示完成相关注册信息。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完成相关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直接通过登陆单位账号进行办理。

2.申报单位登录会员中心后分别点击“我要报项目”->“院士智力集聚计划”进入申请页面选择“院士工作站申报”或“专家工作站申报”进行操作。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所需材料上传后提交区县科协初步审核,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

相关申报模板可在济南市科协官方网站(www.jnkp.cn)或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www.quanhuiqi.cn)下载。

(二)各区县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历下区

88150903

济阳区

84232713

市中区

82078176

莱芜区

76228158

槐荫区

87589842

钢城区

76895366

天桥区

85872670

平阴县

87883217

历城区

88023770

商河县

84880054

长清区

87228001

济南高新区

88238662

章丘区

83278329

莱芜高新区

76228088

起步区

66604383

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

66604927

六、评审公示认定

济南市科协负责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材料评审等工作,评审结果在市科协网站和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并发文公布。

市科协联系电话:82746009  82746030

附件1 济南市院士工作站申报书.doc

 

附件2 济南市专家工作站申报书.doc

 

附件3 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4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录.doc

 

附件5 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情况表.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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